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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权改革新时代来临

发布时间:2018/12/11 16:44:28 浏览数:

水是一切生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,正常的人体水分占体重的70%,航运,灌溉,饮用,清洁等我们的生活也处处离不开水。我们有房屋产权,土地使用权,然而水在我们生活中太常见,取用自如,以至于很少有人思考,有水权这东西吗,水权又是属于谁的?

我国《水法》 明确规定,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,归该农村集体经济使用。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目的,可以在使用权的基础上,着眼于水资源的使用价值,将其各项权能分开,创设使用权、用水权、开发权等。其中最重要的是水资源的使用权。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、利用水资源,并保护其合法性。

从2014年7月开始,在宁夏、江西、湖北、内蒙古、河南、甘肃、广东等7个省(自治区)启动水权试点。经过3年多的实践探索,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。2017年11月24日,水利部在宁夏召开全国水权试点现场交流会,总结交流水权试点工作经验。水利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周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水利部水资源司等有关司局、直属单位、水交所和15个省区试点地区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
2015年印发的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要求探索地区间、流域间、流域上下游、行业间、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,开展水权交易平台建设。

2016年4月水利部关于印发《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中指出:水权是指水的所有权和各种利用水的权利的总称。其主要内容有水的所有权、取水权及与水利有关的其他权益等。

2016年6月28日,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批准,由水利部、北京市政府联合发起设立的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——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开业运营,标志着我国水权交易进入新发展阶段。

2017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《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》(法发〔2017〕30号),要求依法审理水权交易纠纷案件,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。积极稳妥审理区域水权交易、取水权交易和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纠纷案件,合理界定水资源使用权,引导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水权交易,充分尊重交易各方的协商定价或者竞价结果,保护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转。

2017年12月7日,经济日报发表文章:水权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多模式水权交易格局初步形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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